企业债券
产品界说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遵照法定程序果真刊行并约定在一定限期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遵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刊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刊行的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刊行的公司债券按其他有关划定执行。
刊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凌驾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派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切合国家工业政策和行业生长偏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牢靠资产投资项目的,应切合牢靠资产投资项目资源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刊行额不得凌驾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解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赞成以债还贷的证实;用于增补营运资金的,不凌驾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凭证市场情形确定,但不凌驾国务院限制的利率水平;
6、已刊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规则
《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生长、简化刊行批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评级流程
品级设置与寄义
市场概况
2015年企业债券市场与信用评级体现研究报告
2014年企业债券市场与信用评级体现研究报告
2013年企业债券市场与信用评级体现研究报告